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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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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:
为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行政效率,方便群众办事,接受群众监督,保障政务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更好地为社会、为广大人民服务,肇庆市农业局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: (一)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监管。严格履行农业法律、法规的职责。 (二)、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本局主要职能、权限和义务,公开办事程序、制度、申请手续、办理时限、收费标准,建立严格的责任制、诚信制。 (三)、凡手续完备,资料齐备有效,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(核)的申请事项,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: 1、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,在20个工作日内办妥发证。 2、 办理行政审核事项、核准事项,在10个工作日内办妥发证。 (四)、工作人员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,文明、礼貌、廉洁、热情接待申请人或来访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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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诺责任:
对我们的服务承诺我局将严格履行,并制定规章制度以保证承诺的落实和执行。 (一)、有下列行为这一者,视为过错: 1、应受理而不受理或不应受理而受理的。 2、应予批准而不批准或不应批准而批准的。 3、无正当理由超越办理时限的。 4、超越办理时限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给申请人回复的。 5、违反规定程序的。 6、对申请人“索、拿、卡、要”或接受利益的。 7、其他违反办理规定的过错行为。 (二)、过错责任追究: 1、 批评教育。 2、 责令书面检查。 3、 扣发或停发岗位责任制奖金 4、 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考核晋级、晋升资格。 5、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。 6、 触犯刑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(三)、成立政务公开承诺监察办公室,设立投诉电话:2234917、12316,监督投诉信箱(地址:端州三路52号肇庆市农业局,邮政编号:526040),监督电子邮箱:zqnybgs@126.com ,保证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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